供應商管理政策
為開發貨源供應,積極進行新供應商開發與評鑑,除依幸福水泥公司規定之程序與辦法,進行廠商調查、評鑑、審查、核定及完成登錄作業;在不斷開發新供應商過程中,增加了供應合作夥伴,提高貨源的選擇性,確保價格優勢與穩定供應,從而降低營運成本。
幸福水泥公司訂有「供應商評鑑考核辦法」,對於合格供應商定期考核其品質、交期、價格及服務,確保供應商符合相關規範,據此建立合格供應商名錄,作為供應商選擇之依據,以有效落實供應商管理;同時輔導供應商改善管理,與供應商維持暢通之溝通管道,以提升與幸福水泥公司的合作與互動,建立正常供應商夥伴關係,以達共創雙贏的目標。
在採購流程中,對於供應商之評選過程將「品質標準認證」(如ISO, CNS, JIS等)列為條件之一;合約訂定方面,與供應商簽定的合約中,皆明文要求廠商必須遵守「勞動基準法」之相關規定,於環境方面應遵守「空氣污染防制法」及其他相關環保法令之規定,並做適當之防治措施。於勞工安全方面,廠商應遵守「職業安全衛生法」之規定,對於各種可能發生之災害或意外事故應預先採取必要之防護措施,並須替員工投保勞工保險或意外保險。在資訊安全方面,不得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或他人權益等情事。
為追求永續經營與善盡企業公民之社會責任,基於與合作廠商或供應商互惠合作夥伴關係,自105年起推動「供應商行為守則」,共同致力於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推動環境永續發展、重視勞工權益與安全衛生及維護基本人權,信守誠信經營與道德規範、遵循廉潔道德承諾等相關規定。
供應商行為守則與道德誠信承諾主要議題摘要如下:
依幸福水泥供應商相關規定與供應商行為守則與道德誠信承諾主要議題,自110年起辦理實地查核,並予輔導、追蹤、改善。經由供應商查核、訓練、溝通與引導,有效將環境保護、安全衛生、勞動人權、員工健康、法令遵循、誠信經營、資安保密與道德承諾等觀念與做法,加強灌輸、要求配合與落實執行。